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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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法眼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招商证券一名前员工,存在违规炒股、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并涉嫌内幕交易。(“老鼠仓”犯罪,证券犯罪,内幕交易,内幕信息,经济犯罪辩护) |
来源:法眼看市 公号 7月7日,法眼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招商证券一名前员工,存在违规炒股、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并涉嫌内幕交易。 杜长江2007年9月至2014年6月在招商证券从业,曾任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2010年1月调入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总部理财投资部担任投资经理,主要负责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 经查明,“鲍某”等26个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账户为杜长江所管理,在其投资权限内有完全控制权。该26个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标的的股票、交易时点和数量均属于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非公开信息。 2010年1月至2014年5月,杜长江利用其掌握的定向资产管理账户股票交易的非公开信息,操作“马某”等8个账户同步于或稍晚于其管理的26个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账户交易相关股票,趋同交易股票ll6只,趋同交易股票金额累计约49255.4万元,趋同交易股票累计亏损约394.51万元。 据杜长江供述:“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具体做法就是“跟投”,就是我拟定的由我负责管理的公司投资客户需要买进哪些股票,我自己私下操作的8个股票账户中也跟着买进那些股票;卖出股票时也跟着卖出,就是跟进跟出。我私下操作这8个股票账户没有盈利,反而亏损390多万元。这些资金都是客户的资金,也因为没有赚到钱,所以我没有得到账户所有人给我的分红或报酬。” 案发后,杜长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另查明,杜长江在证监会调查期间已缴纳罚金96.92万元。 深圳中院认为,被告人杜长江的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判处杜长江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根据判决书显示,深圳证监局于2015年10月对本案立案调查,2017年1月,深圳证监局将杜长江涉嫌犯罪的行为上报证监会稽查局,并建议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在内幕交易过程中,杜长江作为券商员工的身份,还涉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2017年11月,深圳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对杜长江给予警告,并罚没96.92万元。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 杜长江身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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