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网
京都律师事务所
杨佰林律师电话:13816613858
网站首页 >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
查看详细本站律师

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3903A室

Email: 13816613858@163.com    

电话:13816613858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3-3-17 10:30:07 来源: 浏览:
568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有可能会构成刑法当中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本罪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还会处罚金,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有可能会构成刑法当中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本罪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还会处罚金,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几年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如下:

  1.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行为不同,主要在于它们侵犯的对象不同。

  2.本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区别。如果非法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或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并造成严重后果。

  3.本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法律快车提醒您,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行为犯,并不要求以实害结果发生为既遂要件。

大家好:以上就是杨佰林律师为您解答:(关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如您还有不理解可在百度搜索:上海刑事律师,经济犯罪律师,专业刑事

辩护律师,职务犯罪律师,经济犯罪辩护网全面的咨询,谢谢!

本网站所包含文字、图片等全部信息可能涉及版权或其它民事权利问题,请勿擅自转载或者使用,本网站并未对使用该等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许可和保证,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本网站所包含文字、图片等全部信息亦仅用于介绍本站和促进了解的目的,如您认为相关内容涉及您的自有知识产权,请与我们联系,接到您的通知并核实有关情况属实后,网站会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下一篇: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