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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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考试是非常严格的事,根据《刑法》第286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 |
收钱帮考生篡改成绩构成犯罪吗? 周知:在我国考试是非常严格的事,根据《刑法》第286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接下来由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杨佰林律师介绍。
案情: 中介收钱联系黑客、高校学生编程轻易入侵十几所学校、83名考生成绩“被”合格。此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周某军、海某华、王某宇等9名被告人从多家医院的财务工作者和考试培训机构的学生中,专门寻找未通过当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并承诺考生支付一定费用后,为其修改成绩,收费标准为每人3000元至11000元不等。这一类案件的作案手法非常典型,即“中介型”。部分犯罪分子可能自身并不具备攻击网络系统的技术,但可以利用很少的钱,雇佣“黑客”,再从中谋取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华等9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的数据进行修改,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在赛罕区人民法院宣判,9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五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杨佰林律师普法:什么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根据《刑法》第286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86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后果严重": (1)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 (2)对二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 (3)违法所得5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4)造成为1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1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1小时以上的; (5)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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