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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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关专利权的纠纷越来越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过,大众对此普遍是不了解的。比如专利权在何种情况下是不视为是遭受侵犯的呢?上海刑事辩护律师杨佰林律师(13816613858)这就来为你解答! |
专利权在何种情况下是不视为是遭受侵犯的呢?以下这些情况专利权是不视为遭受侵犯的:1.专利申请前已经开始制造相关产品的生产行为。 2.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 3.可以直接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 4.可以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其他情况。 ![]() 专利权主要包括什么?1.独占实施权。2.进口权。 4.转让权。 5.实施许可权。 6.放弃权。 7.标记权。 8.专利号的权利。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上海刑事辩护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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