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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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是职务犯罪吗职务犯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即要求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而行贿罪属于1般主体的犯罪,即便是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也不属于职务犯罪。《刑法》第389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 |
行贿罪是职务犯罪吗 职务犯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即要求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而行贿罪属于1般主体的犯罪,即便是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也不属于职务犯罪。 《刑法》第389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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