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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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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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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分


发布时间:2026-4-10 14:18:00 来源: 浏览:
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关键看三个方面:一是主体是否为单位,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

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关键看三个方面:

一是主体是否为单位,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二是行为是否体现单位整体意志,单位犯罪需经单位决策机构决定或由负责人代表单位决定;

三是违法所得是否归单位所有,单位犯罪的违法所得一般用于单位的生产经营或集体福利。若行为是个人意志的体现,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则属于自然人犯罪。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量刑有何差异?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在量刑上存在差异。对于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且对责任人的量刑通常比自然人犯罪的量刑轻。例如,在走私普通货物罪中,单位犯罪的责任人量刑幅度一般低于自然人犯罪。而自然人犯罪则直接对个人判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量刑相对更重。此外,单位犯罪的罚金数额会根据单位的经济状况和犯罪情节确定,自然人犯罪的罚金则主要考虑个人的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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