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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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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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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非法集资受到损失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6-6-15 11:35:58 来源: 浏览:
法律对损失承担的明确规定很多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人在资金无法兑付后,都会疑惑自己的损失能不能由政府买单,实际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这个问题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财产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

法律对损失承担的明确规定

很多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人在资金无法兑付后,都会疑惑自己的损失能不能由政府买单,实际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这个问题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财产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这是每一位投资者需要明确的风险常识。非法集资形成的相关债务和风险,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也不会转嫁给任何没有参与活动的无关单位。也就是说,我国法律并不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产生的相关收益和本金,只要参与非法集资,一旦资金出现损失,投资人的权益很难得到全额保障。

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规则

在地方政府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仅仅负责组织协调相关机关开展处置工作,并不承担替非法集资参与者弥补损失的责任。在非法集资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机关会依法追缴非法集资人的违法所得,也就是投资人投入的本金以及非法集资人获得的收益,追缴到的赃款会统一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公平返还给所有参与者,这也是投资人能拿回资金的唯一合法途径。如果经过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还有剩余的非法财物,会被依法没收后就地上缴中央国库。如果追缴到的赃款不足以弥补所有参与者的损失,不足部分还是需要参与者自行承担,政府不会动用财政资金为非法集资买单。对于非法集资参与者来说,认清这个风险规则,远离非法集资,才是保护自身财产安全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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