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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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是我国刑法中典型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
合同诈骗罪是我国刑法中典型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罪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害了国家对合同制度的监管及市场交易秩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合同诈骗案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通常指体现市场交易关系的书面、口头或电子合同(如购销、承揽、建设工程等),身份关系合同(如婚姻、收养)或非经营性合同不属此列。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核心在于审查行为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以及在签订、履行合同时是否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列举的五类欺骗行为(虚构单位签约、假担保、无履行能力诱骗、收受财物后逃匿及其他方法)。仅有经营亏损、迟延付款等情形,若无证据证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按民事纠纷处理。 ▌常见疑问解答 问:签了合同没按期交货,对方不付钱,算不算合同诈骗? 答:一般不算。若行为人签订合同时有真实履约意愿和部分履约能力,仅因资金链断裂、市场风险等客观原因未能完全履行,属于民事违约,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只有在签订时已无履约能力或收受货款后逃匿、挥霍且拒不返还,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问:合同诈骗罪的"二万元"立案标准是按单份合同算还是累计计算? 答:原则上对同一被害人多次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未经处理的,犯罪数额应累计计算。若多次诈骗针对不同被害人,一般分别立案;但系同一行为人连续作案且属同种罪行的,实践中也可合并累计认定是否达到追诉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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