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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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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与传统刑法理论的关系【杨佰林】


发布时间:2026-7-31 15:47:48 来源: 浏览:
经济犯罪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在我国刑法与犯罪学领域已经确立

经济犯罪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在我国刑法与犯罪学领域已经确立,经济犯罪有自己的发展规律,经济犯罪案件的案发有自己的特性,对经济犯罪的辩护同样面临着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让传统的刑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更好地契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特点。本书试图围绕前述问题,结合笔者刑事辩护的实践,提出一些个人见解及批判性意见,供各方参考。总的说来,经济犯罪的诉讼及刑事辩护决不会另起炉灶,而应在传统刑法理论的基础上,针对经济犯罪的特殊性进行“精细化”和“专业化”的解读,对于刑法基本原则及立法上尚空白的地带,司法机关应秉持法治精神的“法律至上”担当;其次,部分经济犯罪案件财产后果事实的形成不具有单一性,而与市场中的各种市场因素息息相通,财产后果事实与犯罪结果事实应当区分,不能混同,要加以刑事证明,不能“一家说了算”,否则会有未审先判之嫌;再次,对于主观上非法占有类诈骗案件,应强调刑事证明责任的兑现并完善其救济机制,对主观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应给出立法上的明文程序性规定,在法庭上可以实操、公开推定说理、公开推定程序和推定结果,因为理论上这有助于被告人应得到的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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