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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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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件中“中间人”的法律责任边界


发布时间:2026-8-29 18:19:53 来源: 浏览:
现实里很多非法集资活动的扩散,都离不开大量中间人的推介,这些人大多本身也参与了投资,之后出于“分享赚钱机会”的心态拉身边人入局,不少人直到案发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无收益纯分享一般不追责司法

现实里很多非法集资活动的扩散,都离不开大量中间人的推介,这些人大多本身也参与了投资,之后出于“分享赚钱机会”的心态拉身边人入局,不少人直到案发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无收益纯分享一般不追责

司法实践中,判断中间人是否需要承担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核心看两个关键要件:第一是中间人是否明知上游平台没有合法金融资质,仍然主动对外宣传推广集资项目;第二是中间人是否从推介行为中赚取了佣金、提成、返点等额外收益。

如果中间人只是单纯把自己参与投资的项目分享给亲友,没有收取任何额外好处,也没有主动对外大范围扩散宣传,一般不会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需要承担行政或刑事处罚,只需要配合调查说明情况即可。

拿提成拉下线可能涉嫌共犯

如果中间人发展了数十人甚至上百人参与集资,还按照拉新的人数、投资金额拿固定比例的提成,哪怕自己也投入了全部身家,也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少中间人一开始只是想跟着赚点零花钱,最后不仅自己的投资全部打了水漂,还因为发展下线拿提成被处以高额罚款,甚至被认定为共犯承担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提醒大家遇到身边人推介高息投资项目时,不要盲目跟风转发扩散,更不要为了一点提成帮对方站台宣传,避免不小心从受害者变成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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