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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3903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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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报案材料及应注意问题【杨佰林】


发布时间:2015-3-22 1:24:35 来源: 浏览:
报案材料

                            刑事报案材料

  

   报案人: 个人或单位的均可,详细列明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被举报人:某某,男性,××年×月×日生,汉族,文化,单位、住址

身份证编号:××××,联系电话:×××。

(可能处所、其他名称,其他关联联系人)

被举报人为个人或单位的,均详细列明

  单位:       职务:

  地址:

  电话:

 

    举报案由合同诈骗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挪用公款罪等等

 

某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我公司在……过程中,……,被举报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我公司资产 ……万元,已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被举报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概括),特向贵局报案,请求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为我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具体事实和理由:

一、

二、

三、

四、

…………………

……………

综上所述根据现已发生的案件事实,我公司认为,某某为实施合同诈骗犯罪,通过成立多家公司为犯罪工具,采取虚构公司住所地,虚假转让股权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在骗取我公司----万元后,将该资金全部转移至某处的行为和事实,严重侵害了我公司权益,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为此,我公司特向贵局紧急报案,请求立案侦查,请求依法追究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刑事责任,以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公安局

 

                                 举报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  月  日

                       

 证据目录

 

证据资料一  名称  复印件  一式二份

证明内容:

 

证据资料二

证明内容:

 

证据资料三

证明内容:

…………

 

附:

举报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

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

举报人联系方式:

 

                              

 

经济犯罪刑事报案材料应注意问题:

1、围绕:犯罪事实过程、犯罪手段、犯罪方法、资金流向、犯罪后果、及具体的证据事实,相对应的证据资料,予以展开。

2、围绕:针对不同的罪名在刑法上的不同侧重点,以叙述为主,对主要犯罪事实进行客观陈述。如犯罪主体身份、主观方面的成立、犯罪手段和犯罪方法、非法占有的主观表现、资金流向、犯罪后果等等展开。如诈骗类犯罪,要围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这两个主要刑事要素展开和论证。

3、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是经济犯罪刑事举报中的焦点问题,为阐明作为刑事犯罪报案的正当性,须要从具体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有针对性的论证,重点在于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表述,犯罪主观方面的事实表述,等等。

4、经济犯罪案件的举报,大部分而言,对被举报人主观方面成立的论证,最为重要。这需要结合相对应的案件事实、相对应的证据事实,通过事实描述并结合刑法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针对性的法条,两者结合起来进行。即通过事实的描述来论证法条中所列明的犯罪情形的客观存在。

譬如:对非法集资案件,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中为解决如何认定犯罪人主观方面的成立,列举了七个方面的行为表现,凡具备其中某一个某几个表现的,就可以从行为及行为后果,反向推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具备了“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故意,如此,刑事举报中的主观方面就有了基础。

5、对每一事实或行为的描述,都应附后列举相对应的证据资料,方便对照查看,一一对照。

6、对有的事实和证据的描述,如果目前没有证据资料的,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线索、联系人、证据所在的处所,等等,以方便办案机关初查时查证。

7、实事求是,客观陈述,并且应当仅从刑事法律的角度,客观地对事实和法条的契合点、契合度,进行客观的陈述,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证。

8、证据事实的翔实、证据事实和相对应法条的契合程度(主观方面、客观方面都如此),论证的客观性、充分程度,这是刑事举报中要点。

9、繁简得当,突出重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主要的证据事实是什么,有哪些。不可面面俱到。

10、对每一案件事实的描述,应尽可能地满足刑事七要素的要求,时间、地点、人、手段、方法、过程、结果,要做到脉络清晰,不可拖泥带水,即要让人一看就能看明白你在说的是怎样的一件事。

11、最后,对核心证据、核心事实披露的时机、节点的把握,即决定刑事犯罪性质成立与否的关键事实、关键证据在刑事举报一开始,是否就全部在报案材料予以列明,这需要律师慎重把握。有的案件,在关键节点上的关键事实和证据,一旦暴露,假若由此给了对方准备和应对的反手机会,就可能会使刑事报案功亏一篑。但一方面要刑事举报并追求刑事立案的结果,无此事实证据不可,另一方面又不能给对方削弱、抵销、及重新组织事实和证据的机会,这是一个需要衡量、权衡、把握的专业律师的技术问题。

 

     以上供参考。

经济犯罪辩护网 杨佰林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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