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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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aobao.com/news/china/story20160701-635744 2016年07月01日 刘怡 北京检方昨天公布了备受中国舆论关注的雷洋案的尸检鉴定意见,确定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在雷洋案进入更公开的司法程序之际,《联合早报》几天前独家专访了雷洋家属代理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请他谈谈这起案件的疑点和难点。 陈有西认为,这起案件不仅和五个警察有关,应该还有人帮助伪造证据,而这正是此案的敏感之处。 陈有西最初是从北京市昌平公安局的两次通报中发现问题,并通过微博发表了“雷洋案不正常,公安机关应该回避,案子必须要由检察机关来进行侦查,公安机关自己是犯罪嫌疑人”等意见。他的意见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有分析认为,代表官方立场的新华社的连续两篇评论里,就沿用了陈的观点。 北京检方6月1日宣布立案后,陈有西认为,代理被害人家属拟就报案书中的主要诉求都基本达到了:北京市检察院立案;昌平检察院不能办;公安不能办;检察机关来办。另外,接触雷洋的五个警察作为犯罪嫌疑人现在也都被立案侦查了,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两名警察昨天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逮捕。 谁在帮助伪造证据是案件的敏感之处 在代表被害人家属提出的指控犯罪嫌疑人的三项罪名中,陈有西认为,滥用职权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是相对容易的。但是,第三项帮助伪造、隐匿证据罪,难度最大,也是本案的最关键之处。 他说:“我们当然合理怀疑他们在里面做手脚,人弄死了,又操纵了整个行为的过程,里面的证据还能够可靠吗?雷洋的精液,DNA,那个女店员是不是真正的帮他打过飞机,包括女店员说衣服是黑的、警察说是白的,说法对不起来,必定有一方在撒谎。” 他指出,如果帮助伪造证据,就不单单是这五个警察的事情了,应该有更多的人在里面,当初是谁安排采访,谁安排播出去的,那些人不是在伪造证据吗?“这个案子敏感就敏感在这里”。 陈有西指出,如果有关部门为了保几个警察而设置重重阻挠,就在全局中被动了。 警权滥用会让中产阶级感到恐惧 对于雷洋案的社会意义,陈有西指出,在中国,警察常常处于社会矛盾的夹缝当中,警察权固然要保护,但在国家机器中,警察是较强势的部门,警察权如果滥用,对公民权利的损害会比较大,因此权力的制约是有必要的。雷洋案的重大社会意义,就是民权和警察权的“界限”在哪里。 陈有西认为,警察的检查权、搜查权、盘问权 、传唤权,乃至打人的权力,它们的界限在哪里,需要追问清楚。雷洋案不仅是雷洋自己的事情,而是牵涉到每一个中产阶级,每一个知识分子。昌平是一个大学区,是高级知识分子、中产阶级聚居的地方,“像雷洋这样,十分钟弄死了,五十分钟就变成一具尸体了,是很恐怖的事情。” 高层领导对本案高度重视 不过,陈有西还是肯定了北京市检察院以及更高层的领导对本案的高度重视,并且想严格查清真相,“从程序来讲,基本上是符合中国的法律的,一步一步的,每个环节做的都还是不错的。要讲问题的话,是结果公布的迟了一点。” 作为犯罪嫌疑人一方的警察方面,也聘请了北京同样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律师辩护团队,对此,陈有西认为,对方请的律师水平越高越好,因为越优秀的律师,越会讲道理、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对话起来越轻松,没有无赖做法,没有人身攻击,双方抗辩越激烈,真相就越能够浮出水面。 陈有西指出,法庭抗辩的功能,就是通过较量,交锋,把真相挖掘出来。 (作者为本报特约记者)
单仁平:雷洋案坚定走在司法正义大方向上 6月3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公布雷洋尸检结果:系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检方将继续依法侦查,认定行为性质和责任轻重。与此同时,由于在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且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批准逮捕。 今天(1日),《环球时报》评论员单仁平发表评论文章,称雷洋案事情虽有曲折,但总体契合了依法治国、司法正义的时代大逻辑,它的复杂性和它的大方向都是明确的。 文章题为“雷洋案坚定走在司法正义大方向上”。以下是全文: 雷洋(资料图)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6月30日公布了雷洋尸检鉴定意见,确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据《环球时报》向有关专家了解,这句话的字面意义是雷洋当时把本应在胃里的东西吸入了呼吸道,窒息身亡。有可能是雷洋当时呕吐了,呕吐物被吸入呼吸道。 检方在对外公告中指出,涉案警务人员存在“不当行为”,且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检方依法决定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实施逮捕。 雷洋案事发于5月7日,很快引起全国性轰动。在近两个月之后,权威尸检报告正式公布,两名涉案警务人员被逮捕,事情虽有曲折,但总体契合了依法治国、司法正义的时代大逻辑,它的复杂性和它的大方向都是明确的。 全部案情至此还不能说水落石出,雷洋到底有没有过嫖娼,涉案警务人员的法律责任有多大,他们妨碍侦查的行为是否严重,这些将随着司法程序的推进而逐渐清晰。但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调查此案的坚定、认真态度已经被广泛看到,这也是人们最在意的东西。 雷洋案是一起偶发事件,它对警察形象的影响无疑是负面的,但也不必夸大这种影响。警察队伍整体上是好的,他们为中国相对良好的社会治安做出了卓越的集体贡献,这笔账就在民众的心中,不会因为个别警察在个别案件中的不当表现而被抹杀。 社会围绕雷洋案有过一些冲动、激烈的声音,那些具体、临时的表达不太可能在公众对警方的长期看法和评价中沉淀下来。警方和国家司法体系都应对此有充分信心,在调查公布案情真相时不受激进观点的干扰。 近日一个署名为“邢永瑞妻子王轩”的网帖在互联网上传播开来,也出现了为邢永瑞申辩的其他网帖。这些帖子讲述了邢出身甘肃农民家庭、并且曾是甘肃“文科高考状元”的身世和经历,介绍了邢平日里工作认真负责的情况。这些帖子的真实性不得而知,但令不少人读后动容。 警察堪称是和平时代最危险的职业之一,中国每天都有警察牺牲,每个小时都有警察流血,警察在日常工作中出现某些闪失也在所难免。邢的不当行为和他事后妨碍侦查属于什么性质,对应多大法律责任,需要依法进行调查和裁量。邢和周某的权利同样要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这显然是雷洋案司法正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相信也会是检方的坚定原则。 接下来的司法程序还有很多,邢、周二人既不该因为他们平日工作的艰辛以及曾经有过的成绩而减轻法律责任,也不应为了平息一些人的激烈情绪遭到重罚。法律应当是处理此案坚定的唯一准绳,推进法治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坚定共识。 想必不少警察都因雷洋案受到触动。事实上,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警务工作必将面对更加复杂环境的考验,在很多情况下,这也意味着新的挑战。 依法治国是极其深刻的社会治理转型过程,它的触动面将比很多人理解的更宽更广。所有人都需有适应、跟上这一发展和转变的意识,司法体系的工作者对此尤其要认识到位,万万疏忽不得。 希望雷洋案的公正处理将对基层执法以及处理警务纠纷产生广泛指导意义,无论在认识领域还是实践领域,无论对警务工作还是对舆论场,都留下应有的烙印。(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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