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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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 |
新华网北京9月27日电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刘文玺在27日召开的全国“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情况通报会上公布了十个传销典型案例。 2013年6月1日至8月31日,工商总局、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场旨在打击传销的执法行动。这十个案例是: ——案例一:广西曹XX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6月4日,广西南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曹XX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侦查查明,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曹XX等人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人员缴纳3800元至6.98万元不等的“入门费”,采取“拉人头”形式,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截至案发,发展吉林、广西、甘肃、青海等地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5亿余元。 ——案例二:台湾温XX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8月,公安部指挥广西公安机关,联手台湾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破获引诱台湾人到广西从事传销的特大传销犯罪组织,共抓获温XX、陈XX为首的台湾违法犯罪嫌疑人77名。其中,在广西抓获36名,在台湾抓获41名。侦查查明,2011年以来,温XX、陈XX等人歪曲广西实施北部湾开发、建设东盟自贸区政策,以旅游、考察广西房产开发和“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房产投资”为幌子,组织台湾民众到广西南宁,采取集中居住、安排“考察、看环境、讲课”等方式进行“洗脑”,引诱台湾民众参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三:王XX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5月至今,安徽、江西、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破获王XX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先后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121名,其中A级头目64名。侦查查明,自2009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王XX等人以“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为名,采取“拉人头”形式,在广西南宁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逃避打击,2010年8月,王XX等人陆续带领下线人员从广西南宁转移至安徽合肥,继续活动。截至案发,共发展黑龙江、山东、江西、重庆、甘肃等20个省份参与传销人员近9000名,涉案金额19亿元。 ——案例四:亮碧思公司涉嫌传销案 2013年8月,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共同破获亮碧思公司有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000余名。侦查查明,近年来,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销售香薰油、精油、化妆品、红酒等为幌子,以组织大量内地人员到香港、澳门参加“培训”为掩护,采用“拉人头”和按层级返利形式,引诱内地人员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多个省份,涉案金额数亿元。 ——案例五:重庆大足明X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5月23日,重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明X、郑XX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8月,重庆、广西、四川等地公安机关开展收网行动,成功破获该案,抓获传销组织A级头目41名。侦查查明,2012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明X、郑XX等人以“1040工程”“纯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7万元入门费取得加入资格,鼓吹通过发展下线人员,最高可获返利1040万元。同时规定每人必须发展3个直接下线,并按照发展人员和缴纳“入门费”的多少确定级别,获取相应比例的返利。截至案发,共发展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1.2亿余元。 ——案例六:上海城商城公司涉嫌传销案 2013年4月15日,上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上海城商城公司刘XX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截至8月,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等地公安机关先后采取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826名。侦查查明,2012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XX在上海注册成立城商城(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经营“电子商务”“网络销售”为幌子,以高额返利和提成为诱饵,通过召开推广会及在网上发布宣传视频等方式,采用购物入会形式发展会员,然后按照会员发展人员数量晋升为客户经理、市场总监、大区经理等级别,并相应支付返利。截至案发,共发展28个省份1.4万余人,涉案金额1.2亿余元。 ——案例七:“翡翠环球网”涉嫌传销案 2013年7月以来,天津、河北、辽宁、湖北、四川等地公安机关成功破获“翡翠环球网”有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侦查查明,翡翠环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立公司网站(服务器位于美国),以投资该公司股票、基金为名,引诱他人投资成为会员(按投资额1000到10万英镑不等分为7个会员等级),并以推荐会员可获分红、奖金等为诱饵,鼓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截至案发,共发展19个省份1万余人,涉案金额5亿余元。 ——案例八:“云数贸联盟网”涉嫌传销案 2013年8月,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湖北、湖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云数贸联盟网”有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侦查查明,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宋XX依托“云数贸联盟”网站,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不同数额的费用,成为个人认证商户、企业认证商户和联盟认证商户,然后根据参加者发展下线情况支付返利和奖金。参加者按照加入时间先后及投入资金数额组成一定层级。截至案发,共发展28个省份19万余人,涉案金额1.6亿元。 ——案例九:广东“AHK澳洲汇金理财游戏网”涉嫌传销案 2013年6月25日,广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AHK澳洲汇金理财游戏网”包XX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8月以来,内蒙古、山东、广东、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共同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20名。侦查查明,2011年以来,包XX以“AHK澳洲汇金理财游戏”网站为平台,以招募游戏玩家为幌子,大肆发展下线牟利。网站规定,游戏玩家必须购买积分、注册游戏账户取得会员资格,在网站平台可使用积分购买游戏代币或将游戏代币卖出换回积分,并通过按层级发展下线获取提成。截至案发,共发展30个省份1.7万余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案例十:北京“集善家园网”涉嫌传销案 2013年8月,北京、河北、辽宁、江苏等地公安机关成功破获“集善家园网”有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25名。侦查查明,2012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XX、孟XX等人成立所谓的“北京文化发展中心”“集善中国组委会”,并建立“集善家园”网站,使用所谓的“中残联慈善基地公益账号”,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为幌子,要求参加者经上线人员介绍并缴纳1830元入会费成为会员,同时获得发展下线资格。当参加者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达到一定数量时,可获下线人员缴纳的“捐赠款”。截至案发,共发展31个省份2万余人,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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