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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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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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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4-15 10:22:42 来源: 浏览:
因职务侵占罪而被拘留或是被警方调查的时候,作为犯罪嫌疑人是有权请律师来为自己辩护,洗清嫌疑来让自己恢复正常。辩护律师也享有各种的权利,那么职务侵占罪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哪些?职务侵占罪辩护律师小编给你提供一
因职务侵占罪而被拘留或是被警方调查的时候,作为犯罪嫌疑人是有权请律师来为自己辩护,洗清嫌疑来让自己恢复正常。辩护律师也享有各种的权利,那么职务侵占罪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哪些?职务侵占罪辩护律师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1、独立辩护的权。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和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干涉。
2、阅卷权。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无需办案机关的审批,且其他辩护人行使阅卷权则需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许可。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这里的案卷材料是指案卷中的所有材料。辩护人行使阅卷权的起始时间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在审查起诉段,辩护人应当到人民检察院阅卷;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辩护人应当到人民法院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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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4、调查取证权。
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权利。
在法定情形下,拒绝辩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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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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