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佰林律师
杨佰林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山东商会法律顾问团团长。律师执业十八年,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刑事辩护,承办过力拓案、安徽兴邦集资诈骗37亿案、武汉东风汽车公司挪用一亿元社保资金案、无锡国土局正副局长受贿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是国内经济犯罪领域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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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证券犯罪依旧屡禁不止。不过,许多人或许不知道金融证券犯罪会被判刑吗?不知道怎么认定有价证券诈骗罪呢?别着急,专业刑事律师已经来为您解答了! |
金融证券犯罪会被判刑吗?当然会。不过,金融证券犯罪的判刑时间是由犯罪的罪名和犯罪情节而定的,例如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一般是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怎么认定有价证券诈骗罪呢?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认定的:(1)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上分析。行为人必须是明知所持有或使用的国家有价证券是伪造、变造的,即明知所持的国家有价证券是伪造、变造的性质却故意使用,从而进行诈骗。 (2)若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只有“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且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的了;对于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的,则不构成本罪。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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